幼儿教育市场化过程中政府的责任是多元的,这是幼儿教育本质属性多元化决定,同时也是由幼儿教育市场化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多元化决定的。京华合木认为在幼儿教育行业市场化过程中,政府角色定位应该承担起包含公共服务、保障支持和监管治理等责任。
(1)公共服务:正确认识幼儿教育的公共服务性质,保障幼儿教育公平责任,即保证幼儿教育在教学体系中的公平发展且保障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利益,同时,避免全面放任幼儿教育市场化的激进做法,充分认识到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体系中首要环节和阶段的公共服务性质,确保幼儿教育质量。
(2)保障支持:主要包括制度供给保障和财政供给保障。制度供给方面,幼儿教育市场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民办幼儿园的资质审查、办园申请以及后续管理等环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行业行为。财政支持方面,政府应当增加对于幼儿教育特别是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财政支持,避免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两极化导致的恶性循环。
(3)监管治理:实施幼儿教育市场化的一个共识是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但绝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对学前教育完全放手,相反,政府部门应当承担起更大的监管责任,对幼儿园办园者的资格审查、幼儿园的教学质量、收费标准、办园环境等进行监督,承担起政府在幼儿教育市场化过程中的结果责任,保障每个幼儿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同时,积极建立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将幼儿教育市场化的利益相关者纳入到监督主体之中,充分体现政府对幼儿教育市场化过程中的回应责任以及顾客责任,保障幼儿家长作为幼儿教育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